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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配合113年度作業層級及整體層級自行評估作業程序

發布日期 : 2024-03-01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3-01

稽核處依據龍華科技大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計畫,請各單位啟動113年度作業層級及整體層級自行評估作業。

相關作業程序如下:

  1. 請各業務單位於113年2月2日前排定自評日期並邀聘教師或及非本單位同仁2-3人為自評委員,繳交自評日期及自評委員表(表A1)至稽核處彙整。
  2. 請各業務單位依排定自評日期進行自評,並於113年2月23日前完成且繳交自行評估表(表A2)、統計表(表A3)、及佐證資料影本至稽核處彙整。
  3. 請各一級行政單位於113年3月4日前訂定自評日期由一級單位主管及各組長(中心主任),並邀請教師或及非本單位同仁2-3人為自評委員,繳交整體層級自評日期及自評委員表(表B1)至稽核處彙整。
  4. 請各一級行政單位於113年4月3日止,依排定自評日期進行整體層級自行評估作業。並於113年4月3日前完成繳交風險分析表(表B2)、風險評估表(表B3)、風險分布圖(表B4)、風險登錄及對策表(表B5)、整體層級自行檢查表(表B6)、及佐證資料影本至稽核處彙整。
  5.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詢問稽核處,謝謝。

 

承辦單位: 稽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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